<匯港通訊> 政府宣布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3月1日起生效。
優化措施包括將申請人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元淨資產或淨資本的時間,由2年縮短至6個月,申請人與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淨資產或資本,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會獲考慮計算在內。另外,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亦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
政府指,自去年3月1日計劃推行以來,新計劃接獲近7000宗查詢及逾800宗申請,當中有733宗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240宗已獲核實符合投資規定,預計可以帶來逾240億元的投資金額。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相信優化措施將鼓勵更多投資者參與新計劃,亦能與家族辦公室稅務寬減制度產生協同效應,推動香港家辦業務發展,政府力求為家辦決策人來港落戶提供完善配套,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的領先地位。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新計劃首10個月錄得的申請宗數,已超出先前2003年推行的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同期數字,反映投資者對港充滿信心,深信優化措施會令新計劃更具吸引力,將繼續與專業人士和服務提供者緊密合作,向全球高淨值家族推廣新計劃。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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