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越南房地產商、女首富張美蘭,被越南胡志明市一家法院判處死刑。胡志明人民法院於11日下午做出對張美蘭的判決,認定張美蘭涉詐欺、貪腐案,檢察官要求判處其死刑。
張美蘭因涉嫌侵吞逾120億美元財產,於3月5日在越南胡志明市受審,此外還有近90名被告一同出庭。
越通社報道稱,在3月19日下午的庭審上,檢察官表示,被告具備法律意識。在這樣的情況下,被告的行為造成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輿論,「需要嚴肅處理」。
資料指,張美蘭現年67歲,是萬盛發集團創始人。(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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