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丨鄭商所正式發佈《鄭州商品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明確“先報告、後交易”的要求;加強系統接入管理;規範主機託管資源和交易席位的使用和分配;明確交易監測與風險管理要求;明確交易所的檢查權和自律管理措施。《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後,將設置6個月過渡期,其間,程序化交易者完成委託協議簽訂、程序化交易報告等事項。下一步,鄭商所將結合市場實踐不斷總結經驗,持續完善程序化交易相關監管安排,及時開展培訓,做好規則解讀,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運行。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