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根據公告,此次生豬期貨交割質量標準調整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
一是修改交割標準品的平均體重和單體體重範圍。平均體重(Kg)由[100,120]調整為[110,130];單體體重(Kg)由[90,140]調整為[90,150],並相應刪除原單體體重(Kg)(140,150]扣價0元/頭的規定。
二是修改交割替代品及升貼水。平均體重(Kg)為[100,105)的,由原標準品調整為扣價500元/噸;平均體重(Kg)為[105,110)的,由原標準品調整為扣價100元/噸;平均體重(Kg)為(130,140]的,由原扣價600元/噸調整為扣價100元/噸;平均體重(Kg)為(140,150]的,由原扣價1000元/噸調整為扣價600元/噸;平均體重(Kg)大於150的,保持扣價1000元/噸不變。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