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家族爭產案開審,遺囑執行人一方引述醫學證據指,林百欣於2004年訂立遺囑時,精神狀況大致正常,能參與生意談判、商量合約條款以及簽署文件等,而根據其心腹李寶安的供詞顯示,林百欣認為長子林建名適合繼承鱷魚恤(00122)生意,次子林建岳則適宜接手物業投資及娛樂業務。 (ST)#林百欣家族爭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