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浙江證監局通報稱,經查,周建永、章利民、陳章旺、吳劍軍在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起步股份或公司)擔任關鍵管理人員期間,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公開發行文件存在重大虛假內容。公司以虛構採購、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其中,2018年度虛增營業收入0.69億元,虛增營業成本0.4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0.23億元;2019年度虛增營業收入1.82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1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0.66億元;2020年度虛增營業收入1.11億元,虛增營業成本0.70億元,虛增利潤總額0.41億元。公司股份代持未對外披露。2016年12月,起步股份時任董事長、原實際控制人章利民與樑繼進等四人分別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書》,約定由其代為持有四人的公司股份,暫不辦理過户。股份代持期間,公司在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中均未披露股份代持行為。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起步股份及相關人員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