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經濟日報文章指出,打擊證券違法交易行為,嚴格禁止出借證券賬户很有必要。證券賬户是證券投資者進行交易的基本單位,證券賬户的真實、獨立、安全也是證券交易的基本前提,而其中賬户真實更是前提的前提。投資者應當使用實名開立的賬户進行交易。監管層正在依法嚴厲查處證券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不斷加強誠信約束懲戒,強化震懾效應,扎牢“零容忍”制度籠子,致力於建設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奉勸還在妄圖操縱股價獲取非法收益的違法者早日收手,莫把親人也坑了。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