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航局、發改委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民航國內航線運輸價格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航空運輸企業要合理確定調整範圍、頻次和幅度,確保航空運輸市場平穩運行。航空運輸企業和銷售代理企業要嚴格遵守《價格法》《民用航空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公布實際執行的各種運價種類、水平和適用條件。3家以上(含3家)航空運輸企業參與運營的國內航線,國內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由航空運輸企業依法自主制定,12月1日起生效。
同時,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國內運價的監督,將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並依據《民航行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實施懲戒。(ta/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