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公布,9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今日(8日)首次審議了全國人大財經委提請審議的企業破產法修訂草案。草案共16章216條,在現行企業破產法基礎上,實質新增和修改160餘條,對現行企業破產法作了比較全面的修改。報道稱,破產法律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性法律制度。現行企業破產法自2007年施行以來,在推動經營主體有序退出、促進公平競爭、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該法已不適應實踐發展,迫切需要進行修改。(d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