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一宗涉107億多元人民幣(下同)非法集資案,3名被告分別判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以及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金成、李晶和曹靖宇在未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開展非法集資。自2016年4月15日至2023年10月8日,被告人金成等人以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非法吸收10萬多名集資參與人資金107億多元,造成8萬多名集資參與人損失73億多元。
同時,為掩飾、隱瞞集資詐騙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被告人金成、李晶分別指使他人將非法集資款項通過提現或轉賬等方式,向其他公司或個人賬戶轉入,由他人為金成、李晶代持股權、債權、房產、股票等。
法院認為,金成等人實施的非法集資行為,嚴重擾亂了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造成全國多地數萬名集資參與人財產損失,依法應予以嚴懲。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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