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新光光電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康為民先生被嵩縣監察委員會簽發的《立案通知書》和《留置通知書》,並實施留置措施。公司已於2025年9月28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由副董事長王玉偉代行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職責,副總經理曲波代行總經理職責。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機制完善,不會對日常運營造成重大影響。控制權未變,董事會運作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