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ST巴安公告,公司於2024年5月1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上海巴安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等。經查,公司2023年度業績預告中披露的淨利潤與年度報告存在較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公司2023年度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