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丨據財聯社,近兩天,再有監管調降佣金費率以及調降公募管理費的傳言流傳。其中提到,要求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在對客户收取交易佣金時,原則不得高於交易金額的萬分之四,但不得低於萬分之零點五;公募基金對各類投資者收取管理費時,不得超過投資者投資金額的百分之一,鼓勵各類資產管理機構在沒實現其所管理的客户資產的保值增值時,免收管理費。記者向包括監管、公募及券商等多方求證,上述列示規則調整全系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