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發表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孖士打合夥人黃宇正表示,政府將1億元以上的住宅物業交易印花稅稅率,由4.25%調高至6.5%,措施將於條例修訂草案獲通過後,追溯至今年2月26日開始生效。他估計投資者可能會關注有關買賣整幢綜合(即包括住宅和非住宅部分)樓宇的印花稅將如何計算。
黃宇正續指,視乎修訂條例草案將怎樣規定,根據印花稅署一份較早前的《釋義及執行指引》和以往經驗,印花稅署可能會考慮不同文件(例如公契、獲批准圖則等)以確定住宅與非住宅部分是否可「分開買賣」(separable for sale and purchase)。如是的話,則印花稅署可能會根據住宅與非住宅部分各自的交易金額徵收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但是,如果住宅和非住宅部分被確定為「不可分開買賣」(inseparable for sale and purchase)的話,則有關買賣協議可能會被視為住宅買賣協議,而整幢綜合樓宇的交易金額均會按住宅物業徵收從價印花稅。
他期望修訂條例草案能更詳細地處理此問題,以確保有關安排能清晰地執行。(s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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