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28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說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飲食業輸入勞工的續約與轉職安排。局方強調,計劃始終以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為前提,輸入勞工僅在僱主確實無法在本地聘得合適人手時方可獲批。
計劃數據顯示,自2023年9月推行至2025年12月,共接獲超過2.25萬宗申請,涉及輸入勞工約17.1萬名,其中餐飲服務業佔8,730宗,涉及約6.5萬名勞工。2025年9月至12月,餐飲業新增申請1,046宗,涉及5,696名勞工。入境處未備存按月的合約屆滿或續約人數統計。
續約安排方面,僱主須在合約屆滿前重新向勞工處遞交申請,程序與新申請相同,包括進行本地招聘及符合相關人手比例。為顧及企業人力銜接,續約申請不受「六個月內重複申請不獲處理」的限制。獲批後,僱主可選擇續聘原輸入勞工或改聘新員工。
對於失業輸入勞工,如因僱主結業而合約終止,其他已獲配額的僱主可按規定申請聘用。(e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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