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第一財經》引述市場消息指,日前天津市相關主管部門召集房企開會,通知關於新房價格管控的新措施,針對新增銷許的項目及原有取得銷許的項目均有相應規定,其中,將對新建商品房的銷售價格進行規範管理,針對新增銷售許可的項目,房價變動幅度不超備案價的10%;已取得銷售許可的樓盤,優惠10個點以上需書面報送,優惠15個點以上關閉網簽。
報道引述天津多區住建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大方向確實是加強管理,但具體執行時要看各個樓盤情況,核心目的還是穩房價;按10%標準並非「一刀切」,但如果價格過低會限制網簽。(t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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