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尼控股(01906.HK) 0.000 (0.000%) 公布,旗下全資附屬公司浙江博尼與公司控股股東之子金博間接全資擁有的浙江洪流訂立租賃協議,浙江洪流(作為出租人)同意將一間位於浙江省義烏市的工廠出租予浙江博尼(作為承租人)作為印染廠,租期自今年12月1日起至2028年11月30日止(包括首尾兩日)為期三年。雙方訂立租賃協議時,浙江博尼支付50萬元人民幣(下同)按金,應於租賃協議期限屆滿後,浙江洪流返還浙江博尼。
公司指,上述工廠月租金為12.5萬元,管理費為5,000元,浙江博尼應負責支付租賃協議期限內的所有公用設施費。(hc/u)(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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