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交通運輸部新修訂《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於本月起實施,當中訂明快遞公司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簽收快遞,亦不可擅自將快遞放到智慧快遞箱、快遞服務站等末端服務設施。
對於被指在新規實施後將上門派遞成本轉嫁予消費者,價差約為2元人民幣,中通快遞-W(02057.HK) -2.500 (-1.462%) 沽空 $4.96千萬; 比率 17.916% 澄清指公司一直提供「標快」及「好快」兩項服務,其中「好快」服務註明承諾送貨上門,而標快服務僅註明「派前電聯」,兩者存在時效差異,因此價格亦有不同,否認是新規出台後轉嫁成本。(gc/da)(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沽空資料截至 2024-04-2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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