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裕承科金(00279)宣布,就證監會作為呈請人對公司前董事提出之呈請,於本月10日,證監會發表聲明,其已獲得香港原訟法庭之頒令,內容有關:(1)要求公司前非執行董事廖駿倫及公司前董事總經理許廣熙就彼等因公司收購及出售廖氏集團股權(相關行動)所造成之財務損失向公司賠償5750萬元的補償令;及(2)針對廖駿倫、許廣熙及公司其他7名前董事的取消資格令。
考慮到(i)並無針對公司的不利救濟或頒令;(ii)董事會組成自相關行動以來並無完全變更;及(iii)有利於公司的補償令,董事會認為證監會之呈請及上述頒令對公司的營運及業務並無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或干擾。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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