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丨據南方都市報,1月6日,來自河南鄭州的楊先生在上海識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得物”App上寄售一個路易威登(LV)的包包,出價時不慎將15999元標成了1599元,且被買家秒拍。1月13日,“得物”方面告訴記者,平台聯繫買家多次溝通追回商品,未徵得同意。因賣家與買家之間產生了買賣合同關係,如果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平台會在法律範圍內給予最大程度的配合支持。“對此,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剛表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佈的商品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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