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廢止以下2件國際收支統計規範性文件。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中資金融機構報送外匯資產負債統計報表的通知》(匯發〔2009〕6號)。二、《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調整中資金融機構外匯資產負債等報表報送方式的通知》(匯綜發〔2012〕136號)。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