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昨日(19日)判處中國煤層氣(08270.HK) 0.000 (0.000%) 前集團財務經理歐陽少鵬監禁四個月,並命令他支付12萬元的罰款。他早前在證監會對其提出的檢控中,被裁定就中國煤層氣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的罪名成立。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歐陽參與了有關中國煤層氣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度財務業績的審計過程,故他大約在2012年3月27日或之前已獲悉關於該公司當時尚未向公眾披露的兩項消息,即中國煤層氣在2011年錄得大約5,200萬元人民幣的未經審核虧損;及中國煤層氣面臨其股份遭暫停買賣的風險,原因是公司無法在2012年3月30日之前化解所有未能解決的審計事項,以便按時公布該公司的2011年度業績。
歐陽在掌握了該等資料的情況下,慫使或促致其父親於2012年3月28日以每股0.44元的價格出售50萬股中國煤層氣股份,而其本人也在翌日以每股0.4元的價格出售了60萬股中國煤層氣股份。證監會指,歐陽藉此及透過其父親分別避免了8.4萬元及9萬元的名義虧損。
法院亦命令歐陽繳付證監會總額為33,365元的調查費用,並批准了其保釋申請,以待他就有關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jc/da)(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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