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監管,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作修改,其中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五條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決定自公布之日(11月26日)起施行。(t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