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集團控股(01609.HK)公布,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維持決定,認為公司於去年1月向公司前控股股東出售創健集團,構成實現新能源汽車與物流及融資租賃業務上市的企圖,以及規避上市規則第8章新上市要求的方式。因此,上市委員會得出結論,出售事項及之前收購新能源汽車與物流及融資租賃業務應視為猶如一項交易,並構成上市規則第14.06B條項下的反向收購。
 
倘公司於下星期三(23日)之前未有提出任何覆核要求,股份將自星期四(24日)起暫停買賣。在此之前,股份將繼續買賣。倘公司於下星期三或之前提出覆核要求,股份將不會於下星期四暫停買賣。公司正在審閱上市委員會的再聆訊決定,並考慮是否向上市覆核委員會提出覆核該決定的要求。(na/k)(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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