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能源(00342.HK)公布,於10月13日,聯交所向公司發出函件,告知上市委員會於10月12日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聯交所亦已確認,除非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申請覆核除牌決定,否則公司股份之最後上市日期為10月30日,其股份的上市地位將自10月31日上午9時起取消。(sl/k)(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