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00282.HK)創辦人黎智英及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科技園、違反租契案,今日(25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裁定黎智英黃偉強兩人欺詐罪成。
法官裁決時指出,在科技園特殊租約框架下,令承租人享有低地租及長租期優惠,承租人因此要承擔更嚴格的租約規定。
控罪指,黎智英及黃偉強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連同時任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及其他人隱瞞科技園公司,有關將軍澳工業邨蘋果大樓並非按租契用途使用。黎智英亦被控另一項欺詐罪,指他沒有按1995年所訂租契協議使用工業邨相關用地,意圖詐騙科技園公司。(jl/a)(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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