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丨東旭光電(000413.SZ) 0.000 (0.000%) 公佈,公司於2024年5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62024001號),因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