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滬深北交易所宣布優化再融資一攬子措施,主要圍繞進一步支持優質上市公司創新發展、更好適應科創企業再融資需求、提升再融資靈活性和便利度及加強再融資全過程監管等四個方面。
在進一步支持優質上市公司創新發展方面,滬深北交易所明確,對經營治理與信息披露規範,具有代表性與市場認可度的優質上市公司,優化再融資審核,進一步提高再融資效率。
圍繞更好適應科創企業再融資需求,滬深交易所同步就主板上市公司「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公開徵求意見,擬允許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補流超過30%的部分,用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研發投入。
同時,滬深北交易所優化再融資間隔期要求,按照未盈利標準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資,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未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融資間隔期調整為不少於六個月。存在破發情形的上市公司,可通過定增及發行可轉債等方式合理融資,募集資金需投向主營業務。
此外,圍繞加強再融資全過程監管,此輪優化壓嚴壓實上市公司信披第一責任人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建立交易所再融資預案披露工作機制,嚴防上市公司「帶病」申報再融資。(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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