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中辦、國辦發佈《關於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意見》,明確建立適應基本國情,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範及可持續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意見從確立統籌城鄉的政策制度、建立穩定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實施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及建立科學規範的管理運行機制等方面作出部署。
根據意見,用人單位以及單位職工、退休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未就業城鄉居民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長期護理保險,意味著長護險將逐步實現全民覆蓋。在籌資機制方面,建立健全單位、個人、政府及社會等多元籌資渠道,長期護理保險費率統一控制在0.3%左右,繳費基數與收入水平掛鈎。
在待遇保障方面,長期護理服務主要分為居家護理、社區護理和機構護理。基金用於支付符合規定的長期護理基本服務所發生的費用,不設起付線。意見還明確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已實施制度的地區,參保人或其家屬可以到醫保服務窗口或通過線上辦理渠道提交申請並遞交材料,失能狀態一般持續六個月以上及經申請通過評估認定的參保人,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t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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