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ST天宜公告,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綿陽天宜、天力新陶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被江油農商銀行起訴。2026年5月16日,成渝金融法院一審判決天力新陶需向江油農商銀行支付欠付借款本金9975.65萬元及截至2025年11月11日的罰息26.88萬元,並自2025年11月12日起,以本金9975.65萬元為基數,按年利率4.62%的標準,支付罰息至本金清償之日止。江油農商銀行對綿陽天宜名下18處不動產的拍賣、變賣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債權金額以4.18億元為限。天宜新材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受理費54.69萬元由天力新陶、綿陽天宜、天宜新材負擔。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