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濱江集團公告稱,公司及子公司預計使用部分暫時閒置的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總額度不超過100億元,在額度及期限範圍內可循環滾動使用。投資方式為選擇安全性較高、流動性較好、投資回報相對較高的理財產品。投資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資金來源為公司及子公司暫時閒置的自有資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資金或銀行信貸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