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匯金股份5月12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河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且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項,河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5月13日開市起停牌一天,自5月14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匯金股份”變更為“ST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