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4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會議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發言時表示,《條例草案》旨在透過修訂《銀行業條例》,以促進認可機構——主要為銀行——之間在特定的情況下分享資料,加強香港偵測及防止罪案的效率。根據警方掌握的數據,約九成用於與詐騙相關洗錢活動的帳户由個人持有。因此,有必要將銀行之間的資料分享範圍擴展至個人帳户,以大幅提升FINEST在偵測及防止詐騙及相關洗錢活動所發揮的作用。
就此,建議透過《條例草案》修訂《銀行業條例》,為銀行提供安全港,讓它們在發現懷疑受禁行為,即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時,能以自願性質與其他銀行分享有關企業及個人帳户的資料。
原文如下:
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六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政府在二○二五年四月二日向立法會提交《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及後成立的法案委員會召開了兩次會議審議條文,並提出很多寶貴的意見及建議。在此,我衷心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振英議員、其他四位參與法案委員會的議員,以及其他剛才發言的議員對《條例草案》和我們的修訂的支持。
《條例草案》旨在透過修訂《銀行業條例》,以促進認可機構——主要為銀行——之間在特定的情況下分享資料,加強香港偵測及防止罪案的效率。
近年,正如剛才數位議員所提及,詐騙及相關的洗錢活動大幅增加。這是全球各地的趨勢。有見及此,香港警務處、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香港銀行公會於二○二三年六月便已推出了銀行之間的信息共享平台(FINEST),讓銀行在不影響保密義務和有關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法定要求的情況下,彼此分享涉及企業帳户的可疑客户和交易資料。
根據警方掌握的數據,約九成用於與詐騙相關洗錢活動的帳户由個人持有。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將銀行之間的資料分享範圍擴展至個人帳户,以大幅提升FINEST在偵測及防止詐騙及相關洗錢活動所發揮的作用。就此,我們建議透過《條例草案》修訂《銀行業條例》,為銀行提供「安全港」,讓它們在發現懷疑受禁行為,即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時,能以自願性質與其他銀行分享有關企業及個人帳户的資料。
我們留意到,法案委員會在審議《條例草案》時,就我們建議的資料分享機制,提出了很多務實的意見,當中包括以下幾方面,而我們亦在審議的過程中作出了全面的回應。
第一,是有關建議的資料分享機制對被披露的資料的保障,特別是對資料的使用情況的監管,以及個人資料方面的保障。在建議的機制下,銀行只能在懷疑交易或其他活動涉及受禁行為的情況下,以合理程度的謹慎並真誠地行事的方式,透過由金管局指定的安全平台,向其他參與機制的銀行分享資料,以促進接收資料的銀行偵測及防止受禁行為。參與機制的銀行均必須符合指明的保密規定,並須設有足夠的管控制度,以確保資料的安全性。而被披露的資料必須用於偵測或防止受禁行為,否則相關的銀行將喪失「安全港」下的法律免責保護。
就此,金管局會根據《條例草案》賦予的權力,就銀行在機制下披露資料的場景、要求和披露資料的門檻和程序、保密要求、內部存取資料的管制,以及記錄保存等方面制定指引,以協助銀行遵從有關要求,同時確保資料的安全性,為公眾提供充分保障。
第二,是關於以自願形式推行資料分享機制的成效。現時,涵蓋企業帳户資料的FINEST機制亦是以自願形式推行,共有10間零售銀行參與其中,包括大型及中小型銀行。這些銀行亦會參與日後實施的資料分享機制,其企業及個人帳户的覆蓋率達百分之七十五。金管局亦會持續分析數據,以檢視個別銀行的業務風險狀況。剛才數位議員問及,覆蓋率百分之七十五是否足夠,就此我們會持續鼓勵更多銀行參與分享信息機制。剛才亦有議員提到,除銀行以外,其他界別如何處理。《條例草案》聚焦於銀行業,因為超過百分之八十的可疑交易報告均來自銀行業界,至於日後是否需要擴展至銀行以外界別,我們會持續關注情況。
第三,是關於資料分享機制與現行可疑交易通報的配合。我們希望強調,建議的機制將補足現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下的可疑交易舉報機制。當銀行在發現可疑交易或其他活動時,便可在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之前交換資料,以及早掌握更全面的資料並作出行動。建議的資料分享機制將能讓銀行及相關執法機構及早阻截非法資金、提升銀行所提交的可疑交易報告的質素,以及加快執法機構收集情報的速度,以更好保障公眾免受詐騙及相關洗錢活動的影響。
我們在草擬《條例草案》時,一直與警方、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和銀行業界等緊密溝通。建議的機制在進一步保障銀行客户免受詐騙影響及保障銀行體系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的同時,亦平衡了個人資料私人保障方面的需要,整體上得到各界支持,亦已適當地回應持份者的關注。
另外,建議的機制亦符合有關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國際組織(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在資料分享方面的倡議,並與先進經濟體經已引入的資料分享機制大致相若。
金管局正與警方和銀行業界緊密合作,積極推展相關的準備工作,包括系統提升和制定具體操作指引。根據有關準備工作的進度,我們的目標是於今年內實施《條例草案》建議的資料分享機制,具體的生效日期將另行公佈。
主席,建議的資料分享機制將提升香港打擊詐騙及相關洗錢活動的能力,為市民提供更好保障,同時有助維持我們的銀行體系穩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就此,我懇請議員支持及通過《條例草案》。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25年6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2分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智通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