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本地媒體報道,立法會前議員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被指2013至2015年對上市公司「亞洲資源控股」及聯交所等隱瞞秘密「賣殼」協議,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成,分別判囚34個月及37個月。二人判刑翌日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詹培忠昨日(9日)在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法官潘敏琦聽罷陳辭後,拒絕批准其保釋申請。詹培忠自去年12月9日開始還押等候判刑,若從當天起計及能夠就獄中行為良好獲減刑,料最早明年底才獲釋。
二人被指控於2013年串謀一名內地商人,隱瞞3人秘密達成共逾2億元的「賣殼」協議,詐騙聯交所、涉案上市公司董事會及股東。
原審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於判刑提及,詹培忠及時任亞洲資源主席詹劍崙參與涉案串謀計劃最少14個月,計劃手法繁複,計算精準,又招攬不少「人頭」和專業人士幫忙,主謀需掌握人脈及熟習香港的公司法及上市規則,非一般人有能力干犯。同案商人馬鐘鴻2022年潛逃後被通緝,另一被告王蓓麗協助馬處理4,200萬元犯罪得益,洗黑錢罪成囚24個月。(ss/w)
AASTOCKS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