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已於本月1日起生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取消「對沖」安排不會導致企業因成本大幅上升而解僱僱員。作為參考,根據過往數據,僱主實際用作「對沖」遣散費及長服金的款額佔企業薪酬開支的比例只約為0.5%,而企業薪酬開支亦僅是總經營開支的一部分。因此,取消「對沖」對企業是否結業或解僱員工不是決定性因素。
孫玉菡表示,表示政府為取消「對沖」安排推出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總額336億元。由於資助支出會隨着資助比率逐年遞減而下降,因此後期的支出會較前期為少。現時討論資助計劃撥款是否足夠是言之尚早。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時,承諾會在實施取消「對沖」五年後,檢討資助計劃的運作。(h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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