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證監會譴責路華證券有限公司並處以罰款210萬元,原因是路華以不當方式處理客戶款項,違反了相關監管規定。
證監會在香港交易所(00388)轉介個案後展開調查,發現在2021年2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期間,路華曾12次未能在其獨立客戶賬戶內維持足夠的資金。在其中一次,該客戶賬戶的短欠數額達到1550萬元。
事件源於路華動用該客戶賬戶內的資金,以應付由香港交易所發出或預計發出的追繳保證金通知、未有妥善管理其每日網上銀行轉賬限額,以及其員工犯下的人為錯誤。
證監會認為,路華的缺失構成違反《客戶款項規則》及《操守準則》。在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證監會已考慮到相關情況,包括:沒有客戶因路華的缺失而蒙受損失;路華已採取補救行動,包括加強其內部監控措施及流程,以及在各事件發生後立即糾正客戶款項未獲充分分隔的情況;路華在解決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方面表現合作;路華以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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