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歐洲央行行長拉嘉德表示,歐盟立法者應該要求外國穩定幣發行人採取「保障措施」和強有力的對等制度,以防止歐盟的儲備出現擠兌風險。她在一次監管會議上指出,歐洲立法應確保,除非得到其他司法管轄區強有力的對等制度,和歐盟與非歐盟實體之間資產轉移的保障措施支持,否則此類計劃無法在歐盟境內運作。拉嘉德稱,這也突顯出為什麼國際合作是不可或缺,如果沒有一個公平的全球競爭環境,風險總是會尋找阻力最小的路徑。 (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