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關於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提出,取消境內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基本信息登記。境外投資者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前需要匯入前期費用的,可以直接在銀行開立前期費用賬户並匯入前期費用資金,無需在開户前辦理前期費用基本信息登記。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登記。在不違反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且境內所投項目真實、合規前提下,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匯資本金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開展境內再投資,被投資企業或股權出讓方無需辦理接收境內再投資基本信息登記及變更登記,境內再投資資金可以直接劃至相關賬户。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