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報道,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副總監羅海詩表示,正在考慮允許在持牌虛擬資產平台上,為零售客戶提供代幣化證券的二級交易,正研究相關要求、營運風險和管控措施,並正擬定相關通函。
她表示,目前特別關注本地的代幣化貨幣市場基金,並希望允許在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已就相關要求向業界進行了初步諮詢。從證監會角度而言,代幣化證券本質上與普通證券相同,只是加上技術層面,故應用「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
羅海詩又提到,2023年發布兩份與代幣化相關的通函,一份涉及中介機構的代幣化活動,另一份涉及證監會授權的代幣化產品。證監會重點是檢視中介機構對產品的盡職調查情況,例如他們使用的服務提供者是否具備足夠的經驗,以及在代幣丟失的情況下是否有相應的業務連續性計劃(BCP),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風險。
在現行框架下,若要以代幣化形式發行證監會認可的產品,中介機構需要獲得證監會的批准,因為該產品面向零售市場;但如果是私人產品、即面向專業投資者,則只需要通知證監會。(s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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