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和嘉控股(00704)宣布,於1月12日交易時段前,公司與中國信達(香港)資產管理(信達香港)訂立(i)補充協議;(ii)股份質押協議;(iii)押記及安排契據;及(iv)第三方託管協議,據此,信達香港同意就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達成和解,信達香港同意公司提供附屬公司之股份質押及應收款項作為補充協議項下之抵押,將信達貸款自補充協議生效起延長2年,分期還款,利率為年利率5%-8%。信達香港確認今天向香港高等法院撤回該呈請。
於2019年6月27日,公司與信達香港訂立2億元貸款協議,到期日為2022年7月8日,年利率為10%。於公告日期,貸款尚未清償。於2021年9月3日,公司接獲違約通知,要求公司立即償還信達貸款之未償還本金金額及應計利息,違約利息為在原定年利率基礎上調2%,並按半年複息。於此過程中,公司已分多次支付利息合共約4200萬元。於2024年8月2日,公司接獲清盤呈請內容指出信達香港於高等法院提出針對公司而作出。該呈請的聆訊進一步押後至2026年1月12日。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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