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首控集團(01269)宣布,擬透過安排計劃方式就現有債務實施建議重組。於1月2日交易時段後,公司與初始參與債權人簽訂重組支持協議,彼等已同意支持及促進建議重組及建議計劃。
各計劃債權人可選擇其中一個現金還款選項,選項1:支付未償還本金額及其累計利息的1.5%,分5期於5年內每年等額支付;或選項2:支付未償還本金額及其累計利息的1%,於重組生效日期後90日或裁定相關計劃債權人的索償後30日(以較後者為準)內一次性支付。
除現金還款外,各計劃債權人將獲得公司新股份,數目相當於於重組生效日期(但不包括該日)前的全部未償還本金額及其累計利息(當中已扣除根據現金還款部分應付的現金還款金額)除以發行價,有關新股份將有3年禁售期。
於根據建議計劃發行新股份前,公司將實施股本重組,包括公司股份合併及╱或變更面值。股本重組將須獲得公司股東及聯交所批准,及須於重組生效日期或之前實施。
作為建議重組的一部分,投資者將向集團注入高質量資產及業務以改善其財務狀況。待建議重組完成後,公司將直接或間接收購目標公司的已發行股份或資產及╱或與目標公司成立一家合營企業,公司的應付代價及出資可透過發行代價股份及╱或配發新股份及╱或可能釐定的其他集資方式籌集資金支付。
各參與債權人將獲得一筆相當於截至記錄時間持有的合資格受限制債務的未償還本金額及其累計利息0.5%的款項,須根據重組支持協議以實物支付。
與建議重組相關的條款及條件可由公司不時更改、修訂或補充,及已由必要大多數計劃債權人批准及香港法院認許。建議重組須待多項條件達成後方告完成。因此,無法保證建議重組或建議計劃將會實現。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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