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澤集團(08108.HK)公布,於今年6月26日及9月22日,公司接獲兩封聯交所函件,其中載列有關公司股份恢復買賣之復牌指引,包括刊發所有未刊發之GEM上市規則規定的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審計的調整;撤回或撤銷公司清盤呈請;公告所有重大資料供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評核其狀況;重新遵守GEM上市規則第5.05、5.05A、5.14、5.24及5.28條;及證明公司已擁有有效的董事會負責集團的管理及運營,以及已制訂適當的財務報告和其他程序及系統,以符合其全部基於上市規則之持續性責任。
公司指,聯交所可能會根據公司的情況變動修訂上述指引及/或發出進一步指引。倘公司股份暫停買賣已持續十二個月(於明年3月31日屆滿),則聯交所可能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應公司要求,公司股份由今年4月1日開始已暫停買賣股份,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直至另行通知為止。(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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