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100(02608.HK) 0.000 (0.000%) 表示,獲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易小迪、執行董事范小沖及非執行董事范曉華通知,彼等被視為在禁賣期內在公開市場以強制出售方式出售樂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09.6萬股公司股份,原因是融資保證金出現違約。相關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約0.04%。
根據上市規則,公司董事於公司財務業績刊發當日及緊接年度業績刊發日期前60日內不得買賣任何公司證券。陽光100指,雖然彼等對出售事項並無影響力或控制權,但出售事項仍在禁售期內,並視作彼等進行交易。(gc/u)(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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