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国中水务公告,近日,参股公司诸暨文盛汇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京03民初2237号民事裁定书,因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诸暨文盛汇、北京汇源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诸暨文盛汇名下价值1,012,650,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准予保全的裁定并冻结了被申请人诸暨文盛汇持有的北京汇源的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640,451,784.72元,登记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冻结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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