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部署,深圳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及「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支持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消费升级换代。
凡於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该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人民币(下同);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置换更新补贴方面,购车价格为7万元至15万元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每辆3,000元,燃油车补贴每辆2,000元;购车价格为15万元至25万元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每辆5,000元,燃油车补贴每辆4,000元;购车价格25万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每辆8,000元,燃油车补贴每辆7,000元。(t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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