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贝因美公告,公司诉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案已受理,涉案金额5685.24万元。公司与黑龙江丰佑于 2021年 11月、2022年 1月分别签订了《专利产品独家许可(排他性经营)暨共同研发合作协议》《专利产品独家许可(排他性经营)暨共同研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贝因美向黑龙江丰佑申请使用其所有或拥有开发权限的专利产品,黑龙江丰佑为贝因美商业化生产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等。合同签署后,公司于 2021年 11月向黑龙江丰佑支付专利许可费定金5000万元人民币,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黑龙江丰佑未就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出具授权文件、订立正式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提供办理备案手续相应的材料,也未向公司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具体技术资料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致使公司无法实际使用涉案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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