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丨利源股份(002501.SZ) +0.090 (+3.782%) 公布,为加快应收款项收回,减少因回款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的坏账损失,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向东辽县人民法院起诉江苏江鼎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江鼎”或“债务人”),要求债务人立即支付货款51,400,997.84元及违约金。起诉后,债务人已经支付货款5,000,0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债务人欠付货款本金为46,400,997.84元。经各方协商,就债务人欠付公司货款事宜,公司拟与债务人签订《和解协议》。根据债务重组方案,债务人共分7期偿还欠付货款46,400,997.84元,最后一期不晚于2028年6月20日。公司1、公司2、公司3、自然人1、公司4(合称“保证人、担保人”)自愿就债务人欠付公司的债务向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保证人、担保人、自然人2为债务人欠付公司的上述债务向公司提供抵/质押担保。债务人承担公司为主张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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