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引述消息人士指,美國第三及第四大無線電訊商T-Mobile及Sprint的260億美元合併案,或須雙方母公司停用華為設備,才可獲美國監管當局通過。報道指,T-Mobile及Sprint皆沒有使用華為設備,惟雙方母公司德國電訊及日本軟銀皆有於海外市場使用部份華為配件。(v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