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今日(23日)公布,2018年3月整體消費物價與一年前同月比較,上升2.6%,較2018年1月及2月合計的平均升幅(2.4%)為高。將3月的按年變動率與1月及2月合併的平均變動率作比較,可抵銷農曆新年於兩年間不同月出現而令價格波動的影響。
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2018年3月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2.6%,亦較2018年1月及2月合計的平均升幅(2.3%)為高,主要是由於旅遊費用升幅擴大所致。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2018年3月按年上升2.6%,較2018年2月的相應升幅(3.1%)為低。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2018年3月的按年升幅為2.6%,亦較2018年2月的相應升幅(3.1%)為低。然而,應注意2月的通脹數字是受兩年間的農曆新年在不同月出現所影響,今年在2月中,而去年則在1月底。
從細分指數分析,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2018年3月的按年升幅分別為2.8%、2.5%及2.5%,而2018年1月及2月合計的平均升幅則分別為2.5%、2.3%及2.3%,2018年2月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3.1%、3%及3.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2018年3月的按年升幅分別為2.7%、2.5%及2.5%,在2018年1月及2月的平均升幅分別為2.5%、2.3%及2.4%,2018年二月的升幅則分別為3%、3%及3.2%。
在各類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2018年3月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上升5%及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上升4.9%);電力、燃氣及水(分別上升4.3%及4.5%);外出用膳(分別上升3%及3.2%);雜項服務(分別上升2.9%及2%);住屋(分別上升2.6%及2.8%);交通(分別上升1.6%及1.1%);煙酒(均上升1%);衣履(分別上升0.9%及0.3%)和雜項物品(分別上升0.8%及1.3%)。
另一方面,耐用物品的價格在2018年3月錄得按年跌幅(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及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均下跌2.1%)。
在2018年首季,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2.4%,而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上升2.6%、2.4%及2.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2.4%、2.5%、2.4%及2.4%。
政府發言人表示,通脹壓力大致維持溫和,但基本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升幅在3月略為擴大至2.6%,高於1月及2月合計平均的2.3%。三月的升幅略為擴大,主要是由於今年復活節假期較早來臨,在三月底已開始,令旅遊費用按年計大幅上升。此外,基本食品價格按年上揚也對3月通脹率上升帶來一些影響。
發言人續指,展望將來,倘若經濟增長持續高於趨勢,外部及本地價格壓力在今年內將會略見上升。然而,通脹的上行風險在短期內應大致受控。(d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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