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公布,在8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間,由中國內地機場出發的旅客可經香港國際機場轉機/過境到其他航點,但前往中國內地各目的地的轉機/過境服務仍然暫停。
自2020年6月1日起香港國際機場恢復轉機/過境服務以來加強的措施維持有效,並適用於所有出發地及目的地,包括旅客須以同一張機票預約由不同航空公司集團營運的轉機/過境航班,旅客必須已辦理登記手續及持有兩程登機證列印本,其行李亦須貼上往目的地的行李標籤。轉機/過境旅客不可於香港國際機場停留超過24小時。旅客必須預先確認可於目的地入境。(i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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